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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1-4-7 17: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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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述

     深圳市辖区内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报销业务

适用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办事流程

(一)窗口经办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

(1)资料齐全,当场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 承办、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4. 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要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60日内完成。

 

5. 办结与送达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二)网上经办流程 

1. 登录 

参保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2. 申请

参保人预申请,按要求上传材料图片,后台业务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核,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预审核不计入办理时限)。

 

3. 受理

参保人将材料邮寄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部门或备齐材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

(1)资料齐全,直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和《受理通知书》;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出具《指引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 承办、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资料不齐全或者不正确,出具《协助调查通知书》 。

 

5. 复核审批(5个工作日)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审批,作出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下,延期10个工作日。对涉嫌作假等特殊案件需要进行真实性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需于60日内完成。

 

6. 办结与送达

业务办结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窗口送达。


申请材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者社保卡(验原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原始收费凭证

(收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住院的需提供汇总清单。)

 

4.门诊病历/出院小结

(收原件。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门诊病历;报销住院费用时须提供出院小结。需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5.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原件; 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配偶可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验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承诺。)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开户的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农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待遇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7.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验原件。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提供)

 

8.结婚证

(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 验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承诺。)

 

9.失业登记证明

(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 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承诺。)

报销标准

(一)刷卡直接记账:生育保险累计参保满1年且属正常参保状态的,待遇享受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刷卡记账,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二)现金定额报销: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及其他没有直接在医院刷卡记账而采取现金支付的待遇享受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医保窗口申请定额报销。


相关费用

·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 2.单胎顺产:2700元;

·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 5.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 6.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 7.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 8.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 9.药物流产术:96元,含药物费;

· 10.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 11.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 12.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 13.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 14.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常见问题


Q1: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如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Q2:职工在异地分娩,申请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能报多少钱?

    答: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Q3:职工在异地分娩,申请生育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能报多少钱?

       答: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需扣减在我市医疗机构已生育记账的金额),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Q4:职工在国外分娩的费用,能报销吗?

答: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但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Q5: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能否直接刷卡记账?

       答:不可以,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应材料向深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Q6: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答: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Q7: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保险费用报销的时限,按以下不同情形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的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Q8:个体户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个体工商户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市医保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Q9:深圳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生育费用,可否使用深圳的金融社保卡?

        答:不能直接刷卡记账,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应材料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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